2025年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05-15
发布时间:2025-05-15 浏览人次:41 文章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为河北省气象局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拟订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省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制定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突发应急事件和社会重大活动人工影响天气专项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实施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研究,承担地面人工增雨(雪)、防雹业务安全管理技术支撑工作。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为河北省气象局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气象灾害防御领域法规、政策、规划等编制及实施的技术服务;承担气象灾害普查、隐患排查、联合检查、应急演练、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大气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分析、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产品制作、大气污染减排调控气象评估技术研究与服务、大气环境气候承载力评估等工作;承担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向政府、部门提供气象灾害防御、大气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等气象服务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本次选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大气科学类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和科研水平,满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需求,需选聘一批大气科学类专业优秀人才。
当前,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大气科学类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科研能力水平,满足全省气象防灾减灾技术支撑需求,需选聘一批大气科学类、气象相关类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中国气象局(https://www.cma.gov.cn/)、河北省气象局(http://he.cma.gov.cn/)、部分高校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2025年5月30日17点前网上报名填写《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简表》(附件2)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必须是单独一个PDF格式文本,须含本人基本情况,科研成果及代表作,四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岗位要求的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个人技术工作总结(1000字左右,包括但不限于岗位信息表备注栏中要求熟悉或熟练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实践经验等)等材料)发送至hbsqxj@188.com和各招聘单位邮箱(附件3),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学校—姓名—学历—专业—手机号—报考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1.采取直接面试的测评考核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确认,人事处现场将拟录用结果予以公布。(通知到所有参加面试考生)
4.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在面试前将提交以下材料(提交形式另行通知):
(1)个人简历9份(须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况,四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复印件);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
(4)成绩单(加盖公章)原件;
(5)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6)学校就业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份。
提供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且缺一不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按 1:1 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河北省气象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河北人社网、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和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所有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 5 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7108837(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7108860(河北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为河北省气象局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拟订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省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制定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突发应急事件和社会重大活动人工影响天气专项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实施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研究,承担地面人工增雨(雪)、防雹业务安全管理技术支撑工作。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为河北省气象局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气象灾害防御领域法规、政策、规划等编制及实施的技术服务;承担气象灾害普查、隐患排查、联合检查、应急演练、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大气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分析、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产品制作、大气污染减排调控气象评估技术研究与服务、大气环境气候承载力评估等工作;承担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向政府、部门提供气象灾害防御、大气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等气象服务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本次选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大气科学类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和科研水平,满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需求,需选聘一批大气科学类专业优秀人才。
当前,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大气科学类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科研能力水平,满足全省气象防灾减灾技术支撑需求,需选聘一批大气科学类、气象相关类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中国气象局(https://www.cma.gov.cn/)、河北省气象局(http://he.cma.gov.cn/)、部分高校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2025年5月30日17点前网上报名填写《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简表》(附件2)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必须是单独一个PDF格式文本,须含本人基本情况,科研成果及代表作,四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岗位要求的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个人技术工作总结(1000字左右,包括但不限于岗位信息表备注栏中要求熟悉或熟练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实践经验等)等材料)发送至hbsqxj@188.com和各招聘单位邮箱(附件3),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学校—姓名—学历—专业—手机号—报考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1.采取直接面试的测评考核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确认,人事处现场将拟录用结果予以公布。(通知到所有参加面试考生)
4.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在面试前将提交以下材料(提交形式另行通知):
(1)个人简历9份(须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况,四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复印件);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
(4)成绩单(加盖公章)原件;
(5)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6)学校就业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份。
提供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且缺一不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按 1:1 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河北省气象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河北人社网、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和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所有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 5 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7108837(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7108860(河北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河北省气象局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1: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2-1: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简表.xls
附件3:2-2: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4:3: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邮箱及联系方式.xlsx

附件1:1: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2-1: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简表.xls
附件3:2-2: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4:3: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邮箱及联系方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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